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试点版钱包”或“钱包”)拟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形成联合体进行联合运营,微众银行向财付通提供相应运营支持,微众银行、财付通授权本联合体依据本协议为用户(以下简称“你”)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并由财付通代表本联合体与你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为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微信支付”是财付通的产品服务品牌。本协议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对你和本联合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前,你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双方确认你与本联合体签订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你与本联合体签订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为准,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联合体在此特别提醒你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前述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本联合体的责任、限制你的权利、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条款。请你审慎阅读并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如你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客服咨询。本联合体客服电话:956196。 一、 服务介绍
1.1 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指你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与第三方平台账户进行绑定,在你需要在第三方平台场景下进行支付时,调用你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资金使用小额免密支付的服务,并授权特定第三方向本联合体发送扣款指令,本联合体即可在不验证你的支付密码、短信动态码等信息的情况下,根据该特定第三方的指令从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调用资金,并根据指令进行相应划转。
1.2 你理解并同意,为向你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本联合体将在如下情形处理你的手机号:
1.2.1 因绑定第三方平台账号信息需要,你理解并同意,在绑定第三方平台账号时,本联合体将你的手机号信息传输给第三方平台,用于第三方平台进行匹配验证,将数字人民币钱包与你在第三方平台的个人账号进行绑定。
1.2.2 在第三方平台发起钱包快付绑定时,你理解并同意,第三方平台将你的手机号信息传输给本联合体,用于数字人民币钱包匹配验证,完成数字人民币钱包验密后,方可绑定第三方平台账号信息并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
1.3 为了履行法定义务,防范风险,保障你的资产安全,你同意并授权第三方平台从本联合体获得你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时的IP地址、数字人民币APP生成的用户唯一标识。
1.4 你同意并确认,接受本协议后,即视为同意授权将你微众银行(微信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等级传递给第三方平台,用于钱包快付服务。
1.5 你理解并同意,你在本服务项下的支付限额将受限于本联合体为你设置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限额。你可在该限额范围内自行调整免密支付限额,在调整执行后,发生的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的交易将适用调整后的支付限额。
1.6 基于风险防范与控制,本联合体会对你使用本服务进行支付时的场景、资金渠道、支付额度等进行限制或调整。如因前述限制或调整行为导致你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的交易失败的,你应采取其他方式完成支付。
1.7 因本服务涉及第三方平台,如第三方平台对支付额度和支付鉴权有要求的,你需在本联合体支付限额和支付鉴权要求基础上,同时遵从第三方平台的支付规则。
1.8 你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或本联合体不时提供的其他渠道签署本协议,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
1.9 你可在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管理相关页面查询你已授权的特定第三方信息,也可以选择关闭本服务。
1.10 本服务不收费,如后续会有收费项目产生,本联合体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提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你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你有权在本联合体公告期间选择是否使用本项服务,如果你不接受本联合体公告内容的,应在公告施行前向本联合体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如果你未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则视为你同意相关调整。
1.11 你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仅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试点阶段适用,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正式上线阶段,本联合体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需要,修订本协议的内容,并提前通过本联合体网站或数字人民币APP公告最新的协议,你应关注并了解本联合体发布的最新协议,最新的协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若你无法同意最新的协议内容,你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服务使用须知
2.1 你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不将本服务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持有或交易物品的交易,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本联合体有权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你给本联合体造成损失的,你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2 你在此同意并确认,本服务是本联合体为你提供的增值服务,本联合体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对扣款请求的真实性及其所载全部内容的准确性不负有审查义务;你需承担本联合体执行扣款请求的后果。本联合体将不对任何因本协议之履行而导致的你的任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但本联合体存在过错依法应由本联合体承担责任的除外。
2.3 你在此同意并确认,如因你本人数字人民币钱包内未留有足额数字人民币的款项,或你本人数字人民币钱包被冻结、销户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交易金额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或违约责任等全部由你本人承担。因不可归责于本联合体的事由,导致的不能及时划付款项及划款错误等责任与本联合体无关。
2.4 如你对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交易、支付金额有异议,或因相关交易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任何损失,请你自行解决,与本联合体无关。
2.5 本协议自你申请终止本服务且数字人民币APP或其他适用的本联合体电子渠道提示成功时终止,本协议项下服务自动关闭,但你仍应对本协议终止前依据你的授权进行操作的后果承担责任。
2.6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联合体可能因为试点提前结束等原因,在提前通知你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单方面暂停或终止向你提供本服务。本联合体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你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本联合体造成损失的,则本联合体仍可据此要求你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三、个人信息保护
本联合体重视对你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将根据你与本联合体签订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你也可向本联合体要求行使关于你的个人信息的权利,详情请参阅你与本联合体签订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四、责任范围及限制
4.1 如本联合体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本联合体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可以合理预见的你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4.2 本联合体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你使用本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所产生的纠纷或责任应由你自行解决或承担。
4.3 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本联合体将尽力为你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你的预期。 五、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5.1 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瘟疫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出现上述情况时,本联合体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
5.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联合体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你操作不当;
(4)你通过非本联合体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银行系统或银行网络出现故障;
(6)其他本联合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5.3 你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本联合体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你自身行为引起的风险。 六、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6.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本协议包括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果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6.3 你和本联合体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6.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